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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自动预填 免申即享】增值税加计抵减操作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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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27
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》2023年第1号公告内容规定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。

安徽省税务局为了方便纳税人快捷享受该项政策,在电子税务局提供加计抵减“免申即享”功能。

2022年已经办理加计抵减的纳税人
2022年已经做过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】或【适用15%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】的纳税人以及2022年度邮政服务、电信服务、现代服务、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超过全部销售额合计的50%的纳税人,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,在首页“我的待办”会收到一条待办任务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】,打开待办点击确认,即可实现加计抵减“免申即享”。
以前年度未办理加计抵减的纳税人
对以前未办理加计抵减今年可能符合申办条件的纳税人,也提供了预填《声明表》的便捷功能。
具体操作请看视频:








第一步: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“我的待办”,找到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项,点击“办理”。



第二步:打开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待办后,弹出如下提示“根据2022年销售情况,判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”。阅读提示后,点击“确定”。



第三步:选择“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”或“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申请”。



第四步:弹出提示“系统自动预填并支持修改”。



第五步:核对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、全部销售额、占比,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。







来源:安徽税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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